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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兄弟身亡 死者儿子:同车人 | |||
作者:消息 文章来源:网络 更新时间:2021-01-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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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5日,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“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兄弟身亡案”正式开庭。
法庭最后陈述阶段,被告人潘某国再次向被害人家属道歉:“因为我的犯罪行为给你们带来的痛苦,我确实非常后悔,也非常痛心、内疚,我向你们道歉,向你们赔罪。”
潘某国最后说,他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人带来了痛苦,“我感到无比痛心和后悔,我一定会认真悔罪,认真接受改造,争取早日回归社会。最后我还要向被害人家人道歉,用我的余生去赎罪。”
被害人家属当庭表示,不接受潘某国表演式的道歉,“我希望也相信法院会作出公平合理的审判,还我们一个公道。”
潇湘晨报记者从死者儿子赵先生处了解到,此次开庭是因为本案增加了新线索,“此前进行司法鉴定,认定我父亲死亡与对方的肇事逃逸有关。此次开庭就是来判定鉴定结果是否成立。”
他表示,法院经开庭审理,认定鉴定结果有效,但是潘某国仍然不认可逃逸,并坚称自己有自首行为。
2020年4月4日,赵先生的父亲和三个叔叔在祭祀扫墓途中,与一辆逆向行驶的汽车相撞,导致车上三人当场死亡,赵先生的父亲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该起事故中,肇事车辆驾驶员潘某国及乘客闫某华也受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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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调查的初期,闫某华曾为潘某国顶罪,潘某国则在发生事故后逃逸。案发几小时后,潘某国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.13mg/100ml,构成酒后驾车。
事故原因,经调查,系潘某国在省道上开车时,遇杨某新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。杨某新开启左前车门时,潘某国为了躲避驶入对向车道,导致与赵先生父亲的车辆相撞,随后又杨某新的车撞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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